(一)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该主张最多可覆盖十一个月的工资差额。
(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主张。若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无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证据收集要点。需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成果文件、同事证言等,这些材料是维权的核心依据。
(四)维权途径选择。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