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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过后可以不去的吗

  三十天的冷静期过去后,是可以选择不去民政局的,也没有强制要去民政局,只不过不去的话,会默认为双方取消了离婚的申请,只要有一方不去,就属于取消。如果还想要离婚的话,要么重新申请离婚,要么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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