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流程:职工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二)工伤保险待遇承担: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三)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向全责方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四)证据保留:保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凭证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