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间受伤一般的情况之下都算是工伤的;但如果在工作的期间而实施个人的行为受到的伤害,这种情形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属于个人的行为,从而也不会按工伤的条款来进行处罚。
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请求劳动局调解,要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劳动纠纷是仲裁前置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