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让劳动仲裁申请被受理,需先明确争议是否在受理范围内,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等方面的争议都在其中,确保自身争议与之相符。
(二)严格检查是否满足受理条件,申请人要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确定明确的被申请人,提出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对应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要保证争议属于相应仲裁委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三)准备好书面仲裁申请和相关证据,按照要求提交给仲裁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