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厂手续不齐招用
劳动者的,涉嫌
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工商局投诉。
2、如果工厂手续齐全,以手续不齐为理由拒绝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
工资,最多11个月,因二倍工资不属于
劳动报酬,
仲裁时效只有一年。
3、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对无
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
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