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工伤认定申请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起60日内要作出认定决定;若受理的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则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若工伤认定需依据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论,在这些部门未作出结论时,认定时限中止。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
为确保工伤认定工作有序进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严格遵循时间规定,提高工作效率,遇到需依据其他部门结论的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也应知悉相关时间节点,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