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员工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企业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企业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支付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自愿解除合同不属于法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范畴。
(2)若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存在法定过错行为,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即使员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提醒:
员工在企业破产时考虑自愿解除合同前,应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未足额支付报酬、未缴社保等过错行为,若存在可依法主张经济补偿;具体权益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