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操作要点
用工单位在辞退劳务派遣人员时,若人员出现严重违规、失职等法定情形,要及时收集和固定能证明这些情形的证据,比如员工违反规定的书面记录、失职造成损失的相关材料等。严格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流程操作,完成相应审批。最后向派遣人员送达书面退回通知,在通知里清晰说明退回的理由。
(二)劳务派遣单位操作要点
接到用工单位退回通知后,若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有过错解除情形,不用支付补偿。之后要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