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在实务中确实存在,但需要具体分析是否合法。主要看以下几点:1. 如果两家单位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有控股关系,且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关联公司代发工资,这种情况一般是合法的。但工资发放主体变更应当有书面补充协议。2. 如果是完全独立的两个公司,就可能涉及劳务派遣或借调用工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必须满足:
- 实际用工单位要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 要签订三方协议
- 工资标准不能低于用工单位同岗位员工3. 最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纳主体必须与劳动合同签订方一致,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逃避社保责任。建议您:
1. 先核对劳动合同中的用工主体条款
2. 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工资代发说明
3. 重点确认社保公积金由哪方缴纳
4. 保留工资流水等证据如果发现社保缴纳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需要的话可以先把合同和工资条发我看下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