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工头把
工资接了跑了,
农民工可以要求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
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
工程款为限。根据法律规定,严禁企业把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法律依据《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十条 业主或工程总
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