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休年假的赔付标准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来定。先算出职工当年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方法是用当年已过的日历天数除以365,再乘上职工全年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然后减去当年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要是折算后不足一整天,这部分就不用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2.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是日工资收入的3倍,不过这里面包含了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实际上只需额外支付2倍的未休年假工资。
3.日工资收入是用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得出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要是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4.如果职工自己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就只需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不用额外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