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条件下劳动者解除合同有即时解除和预告解除两种方式。即时解除适用于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况,劳动者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预告解除则是在用人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等情形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3.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应做好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况可根据实际选择合适的解除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履行好交接义务;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相关手续,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