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工伤认定这个事儿,是由用人单位所在的那个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负责的。
要是用人单位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这中间要是发生了符合咱们条例规定的那些工伤待遇之类的费用,就都得由这个用人单位来承担。
要是职工或者职工的近亲属觉得是工伤,但是用人单位不这么认为,那举证的责任就落在用人单位身上。
另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是觉得有必要的话,就可以去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要是已经依法拿到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不用再去调查核实。
总之,工伤认定这项工作,有很明确的负责部门,也有相关的程序,就是为了能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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