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劳动仲裁处理时间一般是 45 天,要是案情比较复杂,还能再延长 15 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后的 5 天内,如果觉得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并且通知申请人;要是觉得不符合受理条件,就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受理,还会说明理由。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得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那天起算,45 天内得结束。
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之后,就可以延期,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不过延期的时间不能超过 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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