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用人单位觉得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辞退了就不用给补偿。
可要是没什么正当理由就把人辞退了,就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给钱。
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是满了六个月但没到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得注意,要是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到底要不要给补偿,给多少补偿,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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