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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工伤职工要是旧伤复发,那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待遇的。

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并且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的话,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这笔费用。

停工留薪期内,如果是因为工伤而导致旧伤复发,那原来的停工留薪期时间得继续算。

要是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里,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不会变,还是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给职工。

要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再次发生了工伤,那就按照新出现的伤残等级去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等这些。

不过,具体的待遇标准以及操作流程,得依据当地的工伤保险相关法规和政策来执行。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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