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单位通常需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或是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起,30 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这 30 天的期限规定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倘若用人单位没能在这 30 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倘若出现了符合本条例所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就都由该用人单位来承担。
不过,受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之内,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这就为受伤职工及其相关人员提供了一定的时间保障,让他们能够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