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工资,是因为员工所担任的岗位不同,所以获得的固定的那部分薪酬。
而加班费,是当员工超出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去工作时,用人单位得给员工支付的额外的报酬。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一般是员工的基本工资,这里面可不包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之类的其他福利待遇。
只有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才能够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础。
比如说,有个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是 5000 元,其中岗位工资是 2000 元,基本工资是 3000 元。
要是这个员工加班,那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就应该是 3000 元,而不是 5000 元。
总之,岗位工资就是员工固定的那部分薪酬,加班费是因为加班才得到的额外报酬,这两个概念可不能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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