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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员工辞退

股份制企业在辞退员工时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

倘若员工出现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像是旷工或者泄露商业机密等,那么企业有权利依法将其辞退,也就是所谓的过失性辞退,这种情况下企业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企业因为经营调整等原因而辞退员工,且并非员工自身的过错,这就属于非过失性辞退。

企业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之后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倘若企业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员工,比如存在歧视等情况,这就属于违法辞退。

此时,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企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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