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辞退补偿计税

辞退补偿计税

在计算辞退补偿的税时,要是个人因为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从而拿到了一次性的补偿收入,这里面包含用人单位给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助费用。

像这种收入,要是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 3 倍数额之内,那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

可要是超过了 3 倍数额,这部分就不会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而是单独去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应纳税额等于超过 3 倍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比如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 6 万元,某人拿到了 15 万元的辞退补偿,3 倍就是 18 万元,超过的部分是 3 万元。

适用税率是 3%,速算扣除数是 0,那应纳税额就是 30000 乘以 3%再减去 0,结果是 900 元。

最新修订:2024-11-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