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紧密相关。
通常情况下,当女职工处于产假期间,若是参加了生育保险,那生育津贴就会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则会依据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倘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其差额部分需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要是用人单位出现未依法支付工资或者生育津贴等不良行为,女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或者补齐生育津贴的差额。
这能有效保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及产假期间的经济权益,让她们在特殊时期能得到应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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