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工资一般来讲,包含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平均工资得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来计算,像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之类的货币性收入都得算进去。
不过,加班工资还有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些就不算。
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给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总而言之,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那段时间里正常劳动所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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