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讲,倘若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了并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亦或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方面的事故而受到伤害,那便属于工伤范畴。
倘若仅仅是在上班路上自己不小心崴了脚,这并不属于交通事故等法定的情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算作工伤的。
然而,倘若能够证实崴脚是由工作环境延伸出来的因素所导致的,就像必经之路上有单位在施工,从而致使道路出现异常而导致崴脚,那么是可以尝试去申请工伤认定的。
但通常来说,自行崴脚想要被认定为工伤,其难度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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