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当女员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并没有确切规定怀孕到哪个月就绝对不能辞退。
然而,倘若女员工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即便她正处于孕期,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通常情况下,孕期的女员工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对其进行辞退。
这体现了法律对孕期女员工的关怀与保障,确保她们在特殊时期能有一定的权益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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