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想了解: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能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回复] 重庆市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能享受的待遇如下:
- 企业退休职工
- 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 抚恤金:以死亡时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 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丧葬费:标准为2000元。
- 抚恤金:机关退休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为108,376元+本人基本养老金×40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养老金×20倍。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重庆市最高档最低工资(2330元)的50%发放,即1165元/月;孤身一人的遗属可再增发5%,即122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