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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回复:对于您提到的录音资料未经质证就被选择性采纳的问题,二审中完全可以提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审法院未组织质证就采纳,属于程序违法。您可以在上诉状中明确指出:录音资料提交后,法官未安排质证,直接判决采纳部分内容,剥夺了您对证据的质证权利,导致对您有利的部分被忽略。二审法院会审查这一程序问题,若属实,可能发回重审或改判。建议您整理好录音原件、文字转录及一审判决书,重点强调程序瑕疵。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吴亮律师 回复:听您描述的情况,感觉像是被人用言语吓唬或驱赶了。如果对方不是执法人员,也没有合法依据,这种“说没就没事你赶紧走”的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建议您首先确保自身安全,离开现场后及时报警处理,并注意保留现场录音、录像或证人联系方式。如果因此遭受了实际损失或人身伤害,可以事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赵骏峰律师 回复:你好,这种行为不合理
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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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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