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办公地点搬迁员工可补偿吗
可以的,首先,公司跨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法》40 条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通勤、生活成本大幅上升,员工有权拒绝随迁。双方协商不成,公司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N;未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额外 + 1 个月工资(N+1)。其次,同市内搬迁(深圳区内 / 跨区办公)
短途搬迁、通勤影响很小:员工必须配合,不去算旷工,无任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企业跨市搬迁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去新地址、谈不拢,公司解除合同必须付经济补偿。
2026-07-01 09:2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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