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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继承财产的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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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5016人看过
导读:分割继承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协议,恶意串通,协议当中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只要无以上情形,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就是有效的。

分割继承财产的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分割继承财产的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由于对于遗产的继承并不是只有一个人可以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当事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些人可以平等的分割遗产,也可以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照顾子女的原则,多分得一部分给子女,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协商一致以后,写在继承财产分割协议书中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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