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员工解除合同代通知金要支付吗?

员工解除合同代通知金要支付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6572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员工解除合同代通知金要支付吗?

关于代通知金,很多人就会联系到劳动合同,并且是快要解除的劳动合同,才会涉及到代通知金的问题,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代通知金,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所以要赔偿给劳动者的钱就是代通知金。那么员工解除合同代通知金要支付吗?

一、员工解除合同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需要注意的是:

1、并不是只要单位辞退员工,就要给经济补偿。在员工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并不是给了经济补偿就可以辞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有合法理由。如果没有理由,员工可以要求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2N),【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至于代通知金,只适用于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因病超过医疗期,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单位解除合同又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必须支付。

简单说,N 1是实践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常用的补偿标准,但还是存在对法律规定理解的误区。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规定一方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让劳动者有适应期,提早做好相应安排;用人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代通知金。另一方面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

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赔偿金,虽然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但是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员工解除合同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代通知金的,因为是劳动者解除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三十天以上解除劳动,那么是要支付用人单位一定的违约金的,属于违约行为。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关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关系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关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