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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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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5995人看过
导读: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有可能争取到法院对自己判处缓刑的这一结果的话,不排除将来当事人是很有可能不需要再继续坐牢的,因为缓刑属于我国刑法制度当中比较轻的一种,简而言之又称为暂缓执行。所以也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违反我国的刑法以后试图向法院争取缓刑,不过法院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缓刑的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才有做出缓刑判决的。


一、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条件:

1、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2、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较轻;

(2)有悔改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必须缓刑的对象:满足上述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禁止性条件: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二、被判处缓刑需要坐牢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是比较轻的,而且确认对犯罪嫌疑人宣告缓刑以后,对社会是没有什么危险的,并且当事人所要承担的主要刑事责任是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满足这些条件才有可能争取得到缓刑。另外,已经怀孕的妇女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年满75周岁的老人,基本上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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