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消费权益 > 我国规定保修期是免费维修吗

我国规定保修期是免费维修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67222人看过
导读:在保修期内坏掉的话,肯定是商家需要免费进行维修的。不过在实际生活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产品本身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坏掉的,如果是人为操作的原因而导致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的话,肯定不会免费维修,除非是产品本身出现了什么质量上的问题。
我国规定保修期是免费维修吗

任何商品在设计的时候都是有最低保修期的,如果大家在使用的时候,是因为自然的原因产品出现了问题,那么作为消费者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找商家要求商家为自己的产品进行维修。这是最基本的消费者权益,也是商家必须要做到的。下面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就是我国规定保修期是免费维修吗?

一、我国规定保修期是免费维修吗?

免费保修就是不收费的,但这种一般有附加条款的,你要弄清楚范围。去售后服务部.一般产品的说明书里都有当地的售后服务部地址的,仔细查看一下.大公司的产品,也可以直接去官网查询本地的售服位置.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

“质量保修期是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有别于质量缺陷责任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二者之间可能存在重叠现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三、保修期间的责任划分怎么确定?

实务中,对于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原则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属于勘察、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可向勘察、设计单位追偿。

(3)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但施工单位提出异议而建设单位坚持使用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没有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仍然使用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4)因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自行负责。

(5)因自然事故、社会条件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

(6)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在保修期内坏掉的话,肯定是商家需要免费进行维修的。不过在实际生活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产品本身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坏掉的,如果是人为操作的原因而导致产品的质量出现问题的话,肯定不会免费维修,除非是产品本身出现了什么质量上的问题。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消费权益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消费权益最新文章

遇到消费权益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