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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想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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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5457人看过
导读: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夫妻一方想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后,最终的结局可能就是离婚。双方协商离婚不成的,在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权方面引发争议的话,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离婚诉讼属于普通的民事诉讼,既然是诉讼,就会涉及到相关费用。那么夫妻一方想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我们听听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夫妻一方想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起诉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修正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是很常见的民事诉讼,一方要聘请律师的话,需要预先支付律师费,到法院提交诉讼书时,也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等其它费用。具体到一方想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这个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分割财产的金额。如果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数额巨大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都不会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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