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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仓库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时间:2024-02-23 17:35:48 浏览:645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冷冻仓库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已印发《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冷冻仓库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仓库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特别是对于物流商业贸易来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冷冻仓库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但是有一些人们对于冷冻仓库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情况还不大了解,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下东东仓库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把!

一、仓库土地使用税征收

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已印发《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均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通知》规定,符合要求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储存粮食、化肥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原油、塑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和食品、药品等工业制成品的仓储设施。具体种类来看,符合条件仓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二、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对于占地面积达到了六千平方米以上的大宗的冷冻仓库土地使用税是由由土地所在的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征收,其征收税额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的百分之五十进行征收,即是当地的税务机关向仓库的所有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一半,采取减半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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