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

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8886人看过
导读:呼市也在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以及破旧房屋的拆迁,呼市地方政府也出台政策确保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保障农村居民的医疗标准。党和政府在制定拆迁标准时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的,确保人民利益不受损。
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

一、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

(一)资助参保、参合医疗救助:按比例资助城市户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农村户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

(二)门诊医疗救助

1、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

针对医疗救助对象中患有特殊慢性病及重度残疾人员(一至二度残疾),由民政部门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医疗救助卡,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和定点药店购药(特殊慢性病按照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规定的病种)。

2、大病门诊救助

救助对象中患类同于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等需长期维持治疗又不需要住院的大病人员,经旗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包含旗县级)和门诊费用票据。

(1) 一个自然年度门诊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经医疗保险部门门诊报销后,由民政部门每年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大病门诊救助;(2)一个自然年度门诊费用在10001—20000元以内的,经医疗保险部门门诊报销后,由民政部门每年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大病门诊救助;(3)一个自然年度门诊费用超过20000元的,经医疗保险部门门诊报销后,民政部门参照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和额度给予救助。

3、普通疾病门诊救助

基本医疗救助对象患病在门诊治疗的,不分病种,其门诊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后,属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门诊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年门诊救助不超过200元。

(三)住院医疗救助

(1)基本医疗救助对象

基本医疗救助对象患普通疾病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按规定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可报销的目录)在1000元以内的,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救助,但一个自然年度累积救助额不得超过2000元;自付部分(可报销的目录)超过1000元的,由民政部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一个自然年度最高救助1.5万元。

(2)低保边缘人员

低保边缘人员患普通疾病住院治疗的,一个自然年度住院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经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按规定报销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一年救助一次),年最高救助1.2万元。

2、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中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结核病和布鲁氏杆菌病住院治疗的,按照自治区和呼市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救助。

(1)基本医疗救助对象

基本医疗救助对象中患21种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费用经医疗机构报销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由旗县区民政部门按照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内最高救助额度为10万元。

(2)低保边缘人员

低保边缘人员患21种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由旗县区民政部门按照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额度为5万元。

3、21种以外重特大疾病

(1)基本医疗救助对象

基本医疗救助对象患21种以外的重特大疾病(恶性肿瘤)在自治区内的医院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额度为5万元,在自治区外医疗机构治疗的年最高救助3万元。

(2)低保边缘人员

低保边缘人员患21种以外的重特大疾病(恶性肿瘤)在自治区内医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民政部门按照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最高救助额度为5万元,在自治区外医疗机构治疗的年最高救助3万元。

4、二次医疗救助和医前救助

(1)二次救助

针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患病住院实施医疗救助后,个人仍然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可以给予二次医疗救助。

针对低保对象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实施医疗救助后,个人仍然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可以给予二次救助。

(2)医前救助

对有住院需求的,本人又无力承担住院押金的基本医疗救助对象,旗县区民政部门可以给予适当的医前救助,救助对象办理出院手续后再结算。

二、内蒙古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呼市也在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以及破旧房屋的拆迁,呼市地方政府也出台政策确保呼市农村拆迁对大病补偿,保障农村居民的医疗标准。党和政府在制定拆迁标准时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的,确保人民利益不受损。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继续浏览延伸阅读的内容。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补偿标准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补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