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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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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4 · 1521人看过
导读:为保障债权人权益,代位权行使中产生的合理必要费用应由债务方承担。若债务方未履行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失,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债务人专属债权。此权利不得随意转让或处分。
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为切实保障债权的实现,当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合理必要费用,理应由债务方承担相应责任。

若由于债务方未能积极履行其所负有的到期债权,给债权人带来了实际损失,那么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唯独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债权必须专属于债务人本身所有,不得随意转让或处分。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行使代位权要哪些条件

代位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谁承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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