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借钱不还有转账记录怎么起诉

借钱不还有转账记录怎么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565人看过
导读:债权人起诉的流程是把诉讼状、债务人借钱不还的证据及其他的材料交到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立案以后债权人需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出庭。关于借钱不还有转账记录怎么起诉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
借钱不还有转账记录怎么起诉

一、借钱不还有转账记录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借钱不还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借钱不还的诉讼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借钱不还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五、借钱不还对证据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六、借钱不还不执行判决书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七、借钱不还不执行判决书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1、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借钱不还有转账记录怎么起诉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原告在起诉之前要做的准备是收集证据,确定管辖法院,制作民事诉讼状,之后的审理流程由法院依法主持。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受理范围相关

  • 417次阅读
  •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除借据外,出借人无法举出其他证据的,则法院不会认定借款交付的事实。
    2024-02-20 919次阅读
  • 2023.03.08 7691次阅读
  • 352次阅读
  •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除借据外,出借人无法举出其他证据的,则法院不会认定借款交付的事实。
    2024-02-22 1100次阅读
  • 2023.05.31 1736次阅读
  • 309次阅读
  •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是,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除借据外,出借人无法举出其他证据的,则法院不会认定借款交付的事实。
    2024-03-01 1076次阅读
  • 2023.03.07 4472次阅读
  • 24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受理范围最新文章

遇到受理范围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