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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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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445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

仲裁开庭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然后宣读仲裁纪律。

(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开庭调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生纠纷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人。当事实调查完结时,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同意,即时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开庭结束。哪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组织双方辩论。

(4)如再次调解不成。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陈述完毕后,应暂时休庭。

(5)休庭时仲裁庭对合同纠纷进行评议,并做出裁决意见。

(6)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结束,致此开庭即告完结。

对仲裁决定不服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去仲裁庭申请经济仲裁,要交纳仲裁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案件受理费,一部分是案件处理费,这些费用在不同的地方,收费标准是不同的,与本地的经济水平、仲裁的诉讼标的这些条件都有一定的关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经济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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