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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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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081人看过
导读: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败诉的一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之中规定的义务,拒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之中规定的义务等。依旧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的包括哪些,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申请强制执行的包括哪些?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包括哪些?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败诉的一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之中规定的义务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撤销强制执行还能再申请吗?

1、撤销强制执行还能再申请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很难、也有可能很简单,如果满足以下执行条件,那么就会比较简单: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意见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条件已经成就或所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继承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调解成功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1、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后没有按照调解书进行执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但是申请的时间不是没有限制的,申请的期限是两年。

2、调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并在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根据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请求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一方当事人拒收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对于想要提出强制执行的个人、单位,在提出此类申请之前,最好是先结合现行法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满足强制执行的条件。对申请强制执行的包括哪些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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