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几个月可以提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购买自住房时,需要在支付房款后2年内提出申请;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可自租房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
3、自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提取一次;
4、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灾害的,可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3、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
总之,一般住房公积金在交满3个月后就可以提取,当事人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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