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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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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082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问题带来帮助。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一、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阶段,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以下资料:

1、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3、起诉申请书、夫妻财产明细等相关资料。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材料。起诉离婚的手续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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