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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买卖土地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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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4621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私自买卖土地受到什么处罚,非法买卖土地具体行为表现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私自买卖土地受到什么处罚

一、私自买卖土地受到什么处罚

私自买卖土地,如果是非法买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当事人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买卖土地具体行为表现

1、以租代征通过“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近年来凸现的一种违法新形式,是一种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

所谓“以租代征”,即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通过租用或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土地违法行为。

“以租代征”这种行为的实质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未经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非法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

这种行为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实现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的目标。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31号文件规定:

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制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同时明确了法纪:

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

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按照现行土地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因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由于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外,不允许转让(包括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若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就属于非法转让集体土地。

非法转让的具体形式,除买卖外,还有其他一些形式,如以买卖房屋连同土地买卖,以土地入股联办企业名义转让土地等形式;

其主体是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多为村委会或者村干部。

这种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会造成集体耕地资源减少,人地矛盾进一步加剧。

3、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是指国家给用地单位无偿提供的土地。

划拨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如进入市场,要依法补办出让手续并且补交出让金后才能进行。

将国家无偿提供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擅自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隐形交易,如以买卖房屋名义转让土地,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办企业分红,或联建住宅分成等,都为法律所禁止。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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