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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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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5643人看过
导读:需要夫妻双方带着彼此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宝宝的出生证等等资料到双方户籍所在地去用宝宝更改后的新名字上户口。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给小孩上了户口,那这时候就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更改姓名。
三个月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三个月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

2、如果已经上了户口,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改名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如果父母想要给新生儿更改姓名,这时候需要考虑是否该新生儿已经上了户口,如果没有上户口,那么就可以直接带上父母双方的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去给小孩用新的名字上户口,如果是小孩已经上了户口,想要更改姓名的,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直接提交相关资料,告知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想要更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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