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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普通员工也要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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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997人看过
导读:非法经营普通员工不需要判刑,因为单位实施非法经营罪,在对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还会对该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一般情况下,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经营普通员工也要判刑吗?

一、非法经营普通员工也要判刑吗?

单位非法经营,一般与员工会无关。按照《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经营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该判刑的判刑,该罚款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非法从事传销活动、彩票交易;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倒卖外汇、执照以及有伤风化的物品;等等。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并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加重情节。一般来说,应当以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作为“情节严重”的基本情节:以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作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情节,同时还要结合其他情节来考虑。

所谓其他情节,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经营行为、经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利用职权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影响很坏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单位犯罪一般实行的是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事处罚,对于普通员工来说,由于其不能控制单位的意志,也没有直接实施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此时就不能对普通员工定罪量刑,普通员工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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