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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在按揭中房产给丈夫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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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405人看过
导读:离婚房产在按揭中房产给丈夫是可以的,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关于离婚的房产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内容来进行确定,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以及照顾孩子和女方登记以来进行判断。
离婚房产在按揭中房产给丈夫是否可以?

一、离婚房产在按揭中房产给丈夫是否可以?

离婚房产在按揭中房产给丈夫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我国的法律也不禁止离婚时,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男女双方约定达成一致后,按照约定的进行,离婚时,可以不分割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难以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因此男女离婚时,不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后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而这里的其他财产一般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除上述法律规定的财产外,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也是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既然是共同共有,那就不存在多少份额我多少份额的问题,双方都是共有的,不分份额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也就不好份额。只有等到离婚的时候,才能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的时候大多情况都是需要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是作出判决的,比如双方当事人关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方面的问题的话,是可以协商来进行确定的,比如说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另外一方获得相关的货币补偿,同时有按揭的情况之下,按揭也是需要确定由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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