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开通社保要什么资料?
时间:2024-02-25 04: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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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新公司开通社保的资料有,单位的营业执照、还有法人章、法人的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社保保险的登记表等等;一般在办理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
一、新公司开通社保要什么资料?
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
二、参加条件有哪些?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三、社保卡是如何办理的?
社保卡办理、发放有多种途径:
1、社保卡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凭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
2、社保卡由个人申办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委托人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及《个人领卡通知单》。
3、社保卡由社区统一申办的,将由社区进行领取和发放。
《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办理社保是需要提交本公司的证件以及还有参保人的身份证件,才能办理成功;而且公司在办理时就需要在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进行处理,如果超过了时间或者是拒绝办理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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