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给子女抚育费不是遗弃,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遗弃,是指对于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表现为经济上不供养,生活上不照顾,使被扶养人的......
若双方未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分开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对方不支付抚育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育费。......
若双方未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分开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对方不支付抚育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育费。......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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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18周岁及以上子女的离婚案件中,由于子女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抚养权问题不再适用。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回避此问题。但父母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对于离婚后子女照料和培养的纠纷,建议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确保子女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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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后,追索抚养费可向法庭起诉,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前往地方法院立案。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通常按父母月工资收入的20%~30%计算。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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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父子关系法律程序:亲生父子关系无法法律解除,但子女18岁后父亲监护义务自动解除;继父子可通过双方承认并明确表达终止意愿来断绝关系;养父子关系可因收养人和送养人共识、收养人未履行抚养职责或虐待遗弃等情形,由送养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并可诉诸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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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若无经济来源,抚养费问题需参考离婚时协议或法院判决,可依据当年个人收入或行业平均收益确定。若需调整,应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子女抚养费协议不成则通过诉讼裁决,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提出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