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妍律师事务所
成华,男,湖北高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工作近10年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百起,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和诉讼经验。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等)、建设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工程鉴定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有专门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以办案认真谨慎、尽职负责而获当事人普遍肯定。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电话或者加微信联系,联系方式为主页展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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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故意捣毁他人财产,根据受损物品价值及其他严重程度,可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失低于五千元,不视为犯罪,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满足经济损失超五千元、连续三次犯罪、集结三人以上公开破坏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之一,应依法调查和起诉。量刑根据受损财物价值和其他情节定,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如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要件,仅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约束,最高可处二十日拘留和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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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金额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重要标准,达20万即可定罪。计算时,需确认上游犯罪存在且达到法定标准,且支付结算金额需与上游犯罪金额对应。如流水大但证实犯罪金额小,按核实金额算。超100万即可起诉,不要求完全对应或单笔达20万。计算时采用犯罪主体违法所得,排除违法收益。总之,计算复杂,需结合案例和法律规定全面判断。遇问题,建议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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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询自己是否有犯罪记录,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或相关组织提供的书面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对于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其犯罪记录应保密封存。这样做可以保护个人隐私权,同时确保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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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身份证件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需要证明身份的场合,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拘役、管制和罚金等处罚。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