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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对抄袭的认定

著作权法对抄袭的认定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1 08:22:11 已帮助31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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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对抄袭的保护是如何认定的



第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关于“适当引用”的数量界限,我国《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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