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撤销理由仅及于部分指定商品的,撤销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是,一般情况下抢注驰名商标的这种做法就比较少见,因为抢注驰名商标要付出的法律代价比较大。所以绝大多数的被抢注的一方,在发现自身已经具有社会价值的商标被他方恶意抢注的情形下,就要及时的准备相关的材料提出异议了,撤销被恶意抢注的商标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的。